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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32847231/201810-00648
  • 信息名称: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
  • 发布文号:
  • 关键词:国土、地质灾害  
  • 发布机构:中国体育彩票APP_足彩胜负14场_下载官网(办公室)
  • 信息来源:中国体育彩票APP_足彩胜负14场_下载官网(办公室)
  • 组配分类:专项规划
  • 主题分类:其他  国土资源、能源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综合政务  DOC  
  • 生成日期:2018-10-12
  • 生效时间:2018-10-12
  • 废止时间:2029-12-31
  • 浏览次数:5567
  • 内容概述:

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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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省“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足彩胜负14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制定《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所指的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规划围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综合治理体系、应急防治体系进行规划部署。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2020年。规划范围为全省行政区。

一、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形势

(一)地质灾害现状。

“十二五”期间,全省共发生地质灾害1528起。其中:崩塌657起、滑坡784起、泥石流50起、地面塌陷37起;造成7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2688.31万元。“十二五”末,全省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680处。按地质灾害类型划分:滑坡1384处、崩塌1691处、泥石流140处、地面塌陷136处、地面沉降3处、不稳定斜坡1326处;按险情等级划分:特大型隐患点5处、大型5处、中型108处、小型4562处。从分布区域看:皖南山区2444处,占全省总数的52.20%;大别山区1848处,占全省总数的39.51%;沿江丘陵245处,占全省总数的5.23%;江淮波状平原98处,占全省总数的2.09%;淮北平原45处,占全省总数的0.96%。全省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群众19556户,78119人。

(二)“十二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成效。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省“十二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1.调查评价取得重大进展

我省依托地勘队伍每年汛前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汛中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汛后地质灾害隐患核查,基本查清了全省地质灾害现状和隐患点的动态变化情况,完善了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建设;实施了38个重点防治县(区、市)的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开展了沿江地区岩溶地面塌陷1:5万综合地质调查和皖江城市带江南江北产业集中区地质灾害调查;完成了129处隐患点勘查。

2.监测预警水平不断提升

建立了覆盖全省四级联网的地质灾害信息采集与动态监测系统;建立了县(市、区)、乡(镇)、村、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建成了4798人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队伍,全面覆盖全省所有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行政村;建立了国土、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合会商、预警信息发布和预警联动机制。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和手机短信等各类媒体,在汛期发布突发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信息。

“十二五”期间,全省共发布黄色以上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134次,橙色预警23次、红色预警5次,发送预警短信206688条,传真信息7556件。

3.综合防治能力不断提高

中央和地方共投入地质灾害防治资金11.1亿元,共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129个,开展地质灾害避让搬迁815处,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944个,25653人摆脱了地质灾害威胁。

4.应急体系建设日趋完善

各地均成立了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建立了应急值班制度,应急值守日趋规范。各地及时修订了本级应急预案,开展了应急预案演练,提高预案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省、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均建立了本级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家库,应急响应快速和专业;建立了省级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分片区巡查指导工作机制,将全省16个市和2个省直管县划分4个片区,93名省级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分片区负责巡查指导防灾工作;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日趋完善。

5.宣传培训不断深入

省、市、县每年利用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等活动日,积极开展地质灾害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灾、识灾、监测、预警、巡查、避险、自救等基本常识的宣传,尤其注重加强对受地质灾害威胁区域的群众、中小学学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教育和避险技能的普及,增强全社会预防地质灾害的意识。

各地每年向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向隐患点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和防灾读物,“十二五”期间累计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16982份,“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36236份。2015年,省国土资源厅首次专门制作下发了地灾防治宣传片,以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动漫形式,普及防灾识灾知识,提高人民群众防灾避灾和紧急情况下自救互救能力。

(三)“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形势。

安徽省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6.82万km2,占全省总面积的48.85%,受威胁人员3783万人。安徽省地形复杂,丘陵山地面积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29.3%,斜坡发育,不稳定岩组广泛分布,地质环境脆弱。安徽地处南暖温带与北亚热带过渡地区,南北气流争峰,进退不定,气旋活动频繁,汛期多受梅雨天气主导,常有沿海台风来袭,加上全球气候变暖,局地极端天气频发,降雨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因素将长期存在。“十三五”期间,我省交通、水利、电力、能源、通讯、燃气等重大工程活动加剧,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增大,地质灾害发展趋势不容乐观。

“十三五”期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还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与挑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还存在短板。一是防灾机构尚需建立健全;二是专业防灾人员缺乏;三是资金保障困难;四是减存量控增量压力大;五是众多受地质灾害威胁的集镇、村庄、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区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亟待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二、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的方针,系统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综合治理、监测预警、应急防治四大体系建设。充分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安全保障。

(二)规划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防灾、减灾、抗灾相结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坚持预警预报和群测群防相结合,力争把人民群众受地质灾害威胁的风险降到最低。

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地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地按照地质灾害险情灾情规模等级,实行省、市、县分级管理,做到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共同参与。人为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等责任。

3.全面规划、突出重点

统筹部署全省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防治工作。重点部署山地丘陵区、人口密集区、重要基础设施分布区、重大工程建设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兼顾全面稳步推进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科学防灾、注重实效

加强高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加强产学研融合,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研究,提升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精度,实现科学防灾减灾。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信息化、专业化和社会化,注重防灾减灾实效。

(三)规划目标。

在1:5万地质灾害调查基础上,针对性地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对人口密集的重点地段和重要工程设施影响范围,进行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全面推进群测群防网格化建设,着力构建“四位一体”的群专结合体系,到2020年底,实现全省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全覆盖;继续开展以搬迁避让为主,搬迁与治理相结合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 基本消除威胁100人以上及重要地段、重要设施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努力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减存量、控增量”的目标,并及时处置新发生地质灾害;强化地质灾害防治体制机制建设,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进一步提高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应急管理、综合防治水平和能力,全面落实防灾减灾目标任务,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地生产生活安全环境。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

(一)地质灾害易发区。

依据地质环境背景及人类工程扰动等因素,把我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为高、中、低、非地质灾害易发区。

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分布于皖南山区、大别山区和淮北平原煤矿集中区,总面积3.62万km2,占全省总面积的25.83%。崩塌、滑坡、泥石流高易发区主要分布在皖南山区、大别山区;采空塌陷高易发区主要分布于淮北、淮南煤矿集中区;岩溶塌陷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分布于淮南、铜陵石灰岩浅覆盖区;地面沉降易发区主要分布于淮北平原阜阳、亳州地下水超采区。威胁人口5万余人,威胁财产20多亿元。

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主要分布于皖南山区中南部的休宁-屯溪、青阳-繁昌-广德一带,沿江丘陵平原的怀宁-庐江、明光-全椒一带和江淮波状平原的定远中部地区。总面积1.38万km2,占全省总面积的9.85%。威胁人口1.04万人,威胁财产3.69亿元。

地质灾害低易发区:主要分布于沿江丘陵平原的长江沿线南陵-郎溪一带、马鞍山、宿松-巢湖一带,江淮波状平原的霍邱、凤阳部分地区,淮北平原的萧县、埇桥、灵璧局部地区。总面积1.82万km2, 占全省总面积的12.96%。威胁人口0.37万人,威胁财产1.10亿元。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依据地质灾害易发程度,人口密度、社会经济财富集中度、重要基础设施布局、自然保护区及重要风景名胜区分布,将全省划分为4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8个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3个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其中:重点防治区面积4.99万km2、次治重点防治区面积3.70万km2、一般防治区面积5.27万km2。

1.皖南山地池州、黄山、宣城、芜湖、铜陵等地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岩溶塌陷为主要重点防治区

包括黄山市全部,池州市、铜陵市、宣城市的大部分地区,芜湖市的繁昌县、南陵县部分地区,总面积27483.65km2。

该区是崩塌、滑坡、泥石流、岩溶塌陷灾害高、中易发区。本区防治重点是城镇、村庄、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区,重要基础设施及重大建设工程周边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岩溶塌陷灾害隐患。

2.皖西山地安庆、六安等地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要重点防治区

包括六安市的金寨县、霍山县大部及舒城县南部,安庆市的岳西县全境及太湖县、潜山县、桐城市和宿松县西北部地区,总面积12690.68 km2。

该区是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高易发区。本区防治重点是城镇、村庄、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区,重要基础设施及重大建设工程周边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隐患。

3.淮北平原以采空塌陷为主要重点防治区

包括淮北市区及濉溪县,亳州市的涡阳县、蒙城县、宿州市区及萧县等地区,总面积6441.29km2。

该区域是煤矿集中分布区,采空塌陷地质灾害发育。本区防治重点是城镇、村庄、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区,重要基础设施及重大建设工程周边的地面塌陷灾害隐患。

4.淮南、颍上等地以采空塌陷、岩溶塌陷为主要重点防治区

包括淮南市区及凤台县,阜阳市的颍上县等地区,总面积3369.33 km2。

该区是地面塌陷高易发区,采矿活动强烈,采空塌陷、岩溶地面塌陷灾害发育。本区防治重点是城镇、村庄、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区,重要基础设施及重大建设工程周边的地面塌陷灾害隐患。

四、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一)调查评价。

1.开展地质灾害全面调查

开展全省地质灾害全面调查,查清我省地质灾害隐患情况。健全隐患点详细台帐,并按照“一点一策”要求,完善“两卡一表”(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防灾预案表),制定防灾方案,落实防灾措施。

2.开展重点区域地质灾害详细调查

对可能威胁城镇、学校、医院、旅游景区、集镇和村庄等人员密集区以及交通干线、水利工程、输供电输油(气)设施、大型工矿企业等重要设施周边,适时开展高精度地质灾害隐患调查;皖南山区、大别山区及重要地段、重要设施周边和重点村镇部署开展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试点工作。

3.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评估

在地质灾害详细调查的基础上,对人口密集的重点地区和重要工程设施影响范围,进行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分析评价风险大小及危害程度。

4.强化隐患点“三查”工作

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动态巡查排查制度,国土资源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的年度“三查”工作。通过“三查”及异常气象过程检查,及时掌握隐患点发展变化情况,夯实防灾基础数据。             

(二)监测预警。

1.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体系

积极推进山地丘陵区市、县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实现全省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全覆盖。加强与水利、气象等部门的合作,推进地质灾害调查、监测数据和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完善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2.构建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格

建立“四位一体、网格管理、区域联防、绩效考核”的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以乡镇为网格单元,落实“乡(镇)、村、国土资源所、地质专业人员”“四位一体”协同管理模式,逐级明确责任人,落实防灾措施。以乡镇国土所负责人为网格管理员,负责应急预案编制、应急调查、群测群防监测指导;以地勘队伍技术人员为网格协管员,负责“三查”和技术指导,在异常气候时驻点指导防灾工作;以村支书或干部为网格专管员,负责灾害点巡查监测和信息上报。依托信息化系统,特别是手机智能客户端,做到四位责任一体化。

3.依靠科学技术提升预报预警水平

充分依靠科技创新、理论创新,加快预警预报技术方法研究,大力推进无人机、物联网、大数据、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推广应用,切实提高监测预警水平。

(三)综合治理。

1.继续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

对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居民点,首先考虑易地搬迁避让。优先搬迁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安置可行性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上受威胁群众。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搬迁避让工作,可结合统筹“新农村建设”“美好乡村建设”“特色小镇建设”“生态移民”“脱贫攻坚”等政策措施,科学制定搬迁避让计划,加强搬迁安置点选址评估,确保新址不受地质灾害威胁,切实解决好居民易地搬迁面临的住房重建困难与远离生产要素问题,为搬迁群众提供长远生产、生活条件。结合校舍安全工程等政策,实施中小学校校舍搬迁避让。

2.加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力度

选择威胁人口众多、财产损失大,特别是威胁城镇、居住密集区、村镇学校等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工程治理,基本消除威胁100人以上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的工程治理。

(四)应急防治。

1.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在重点防治区推进专业技术队伍驻守,包县、包乡提供技术服务。加强地质灾害应急专业人才培养,推进基层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2.加强应急值守

加强应急值守队伍建设,完善应急值守工作制度,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和启动应急响应,提高应急值守信息化和自动化水平。健全完善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流程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3.提升响应能力

建立全省统一的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平台,健全在线监测体系,建立省、市、县和现场联动的地质灾害远程会商系统,完善快速反应的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快速响应、信息报送调度指挥的能力。加强地质灾害信息共享与服务,实现与气象、水利等相关部门的业务协作和信息共享,有效提升应急处置和服务社会能力。

4.做实应急预案

防灾预案做到“一点一策”,预案的程序清晰,职责明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把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做细做实。完善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将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传递到每一位相关人员手中,做到有效避让和有序撤离。

(五)夯实基层。

大力培育地质灾害防治社会力量,发挥各地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队伍的优势,以合作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专业人员驻乡、驻点的基层群专结合的防灾体系。“十三五”期间,在已建成的30个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内的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提升基层基础地质灾害综合防御能力。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移动互联网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普及逃生避险基本技能,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提升紧急情况下自救互救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对本方案进行细化,明确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抓好落实。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做好相关领域和行业地质灾害防治行动方案的落实。

(二)坚持依法防灾,完善制度建设。

建立和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程序,明确管理职能,促进依法防灾。不断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和工作标准,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和实行有效有序的监督。

(三)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经费保障。

各地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和群测群防员补助资金纳入财政公共预算,根据工作计划,足额保障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项目经费。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时,各地应及时安排拨付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强化资金管理使用,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

(四)加强监督考核,确保任务落实。

各地要将行动方案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各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限期整改。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在灾害防治和抢险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依靠科学进步,实行科学减灾。

积极探索无人机、物联网、大数据、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推广应用,加强省级地质灾害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与一线地质灾害防治机构的“产、学、研、用”融合,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的精准度和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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