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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某拉面馆存在卫生、安全问题
来信人:网**|来信时间:2015-11-30 13:14:01|处理情况:[已回复]|信息类型:区长信箱|问题类别:我要举报|浏览:5293
区市场监管局:明龙拉面馆(足彩胜负14场:翠微路,豪斯杏园小区对面)食用油气味不正常,服务人员没有健康证明。没有安全消防设施。顾客消费不开发票。希望你们能为广大市民健康安全作想,对此违规现象进行整顿!

回复时间:2015-12-04 08:23:51 回复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回复

我局执法人员于2015年12月3日经现场调查了解,对举报反映的问题查实如下:

明龙拉面馆,业主:方明龙,地址:翠微西路,联系电话:13695669304;经现场检查,该经营户营业执照及餐饮服务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2名从业人员健康证于2015年8月1日到期,经营者已到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了体检,并现场出示体检费用票据;所使用的食用油为:佳润大豆油,生产厂家:邦基粮油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生产日期为2015年11月13日,开盖未闻到异味,据经营者口述该批油品系从池州市大润发超市所购,现场不能提供购物小票。

我局执法人员根据现场监督检查情况,提出如下监督意见,并限期整改:

1、所有从业人员须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建立健全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台帐登记制度;

3、应当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4、应有相应的消毒设备,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后期我局将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如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将依法进行处理。

无消防安全设施及不能提供发票的问题不属我局管理职责范围